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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-11-03
(转)姐姐给我的一封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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阿弟啊:
特别能理解你现在的心情,其实以我对你的了解我早就知道你早晚要经历这样的过
程。就像我说的,在爱情中,有的人是天生的高手,有的人则生来就为别人的感情埋单
,你显然是后者。
正确的解决办法其实很简单,只要智商超过80,一眼就能看出来,问题是作为当事
人,有感情的成分在里面,智商就派不上用场了。所以,别人无法劝你,更无法帮你,
一切只有靠自己。
其实接下来的事情很简单,无非是两种选择,继续还是放弃。
如果这个女孩子是玩弄感情的,那就只好算你倒霉。但估计大部分人不至于这样,就算你遇上了少数你也不
会相信。所以如果她也对你有点感情,她也犹豫不决,她也有那么点痛苦,那么除非你
毅然了断(我估计就凭你这点出息,可能性为0),不然你有得痛苦了。后面的事情,
就是言情片里的俗套:你和那个男生展开拉锯战,你的优势是距离近、够得着,他的优
势是有感情基础,再加上女孩子对他有负疚感,这场拉锯战的时间不会短。你会长期处
于生死不明的被动状态,幸福只是瞬间,并且会伴有有一种类似偷来的不踏实感,更多
的时候是等待被他人选择的痛苦与煎熬……直到你们3人中有一个人不想再继续纠缠下
去为止。
作为当事人,即使你知道最后会是什么样的结局你还是会不死心,或者说你不愿意
毫不努力、毫不抵抗、不作垂死挣扎就放手。其实,我觉得作为一个初段选手你去要死
要活地经历一番也未尝不可。只是我想提醒你的是,你是一个在路上的人,今后的人生
是要你自己开创出来的,你没有一个能帮你搞定一切的老爸。所以,你现在最重要的任
务是奔向你的前途,你可以走走歇歇、走走看看、走走玩玩。但如果你为了这场拉锯战
耽误了学业和前途,那么最终你要为自己埋的不只是感情的单子,还有更多甚至你埋不
起的单。在不影响学业、前途的前提下,去做飞蛾扑火的尝试
,我觉得对于年轻的你来说未必是件坏事。但有三个基本原则千万不
能忘记:第一,千万不要输光自己所有的本钱;第二,要以最快的速度爬起来;第二要
从失败中吸取教训,今后不再犯同样的错误。
今天,我说这些绝对不是以老师的身份,其实从你走出校门的那天起,我就把你
当作我的弟弟来看而不是学生。其实,我也曾经有过和你差不多的经历,曾经参与过这
样的拉锯战。那时,我胜利了,那个男孩子和他相恋7年的女友分手和我在一起,可后
来我发现,他并不适合我。或者说,等拉锯战结束后我才认真地审视我们之间的关系,
发现他不是我的人生终点,所以我选择了了断。虽然我是那场战斗的胜利者,但我丝毫
没有幸福的感觉,始终觉得不踏实;虽然是我主动提出的分手,但当时的我依然痛苦,
因为我还是非常非常爱他。那时,我觉得这一辈子我不会再爱上别人,不会再有幸福,
真的有一种世界末日的感觉。多年之后,回顾那段经历我才终于看明白许多事情,在这
样的拉锯战中,没有真正的赢家,因为只要是付出真实的感情,那么没有一个人能毫发
不损、全身而退,只是受伤轻重、恢复快慢的问题。后来的许多实事证明,最后我是这
三个人中唯一获得幸福的一个,不是因为我有多幸运,而是我是唯一一个看清、看开的
人,在最痛苦的时候,我选择的是“断臂自救”。
其实,在一切刚开始的时候,我的朋友就劝过我,而我也知能猜到最后的结局,但
当时的我就是不甘心,明明爱一个人,要我还没怎么开始就选择放弃,我真的不死心。
我想你现在一定也是这样吧。如果再开始就选择“了断”,那我也不至于“断臂”,不
至于花了两三年的时间去恢复。但好在“断臂”尚能自救,如果你卷入同样的战役,你
会断什么?还有能力自救吗?……
我不想劝你,因为处于这种状态的人多半不会听劝,我只能向你陈述事实,最后由
你做决定。最后套用一句俗得不能再俗的真理送给你:爱情不是生活的全部!!!
老姐注释:本文中的老姐为大头的小学老师,认识13年,依然关系密切,以姐弟相称。
谢谢老姐对我的安慰,虽然我真的不知道自己能否这么快走出来,但是我会努力尝试。谢谢
同时也为看到留言而吃惊一下,依然感谢。感谢身边关心注意着我的朋友们。祝你们一切都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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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log:Hide land2008-03-02 04:18:17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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